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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2009-01-20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资兴市旅游局、资兴市风景名胜管理局政务公开项目

一、负责全市各级风景区内的立项、选址的审批工作
    1、审批依据: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
    2、审批程序:立项报告书--立项--专家评估--选址报告书--风景名胜管理局审核--报上级风景名胜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审批人: 朱群山  经办人:谭小春
二、负责旅游企业的审批、报批及新建旅游项目审查
    1、审批依据:《湖南省旅游管理条例》
    2、审批程序:项目论证书--企业资质审核--审报表--旅游局审批--上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颁发经营许可证。
    3、审批人:朱群山     经办人:谭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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