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外事侨务)局、旅行社、旅游景区、有关旅游院校(系)及相关旅游行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为全力推进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湖南考区(郴州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2、各县(市、区)旅游局可组织本地考生的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考生亦可直接到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培训中心报名。
3、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半年内县(区)以上医院或防疫站健康证明的原件、《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后或到http://www.hnt.gov.cn下载)、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期证件照两张。
4、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可报考普通话、粤语2个语种,报考外语导游的考生可报考英、日、法、德、西、俄、韩7个语种。每位考生一次只能报考1个语种。
5、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报名时另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所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一科的考试。
6、全省报名时间为6月19日—7月2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院校(系)及相关旅游行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于7月31日前向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培训中心完成报名工作,将考生名册录入EXCEL表格发邮件至peixunzhongxin168
@163.com,表内需有的考生信息为:姓名、性别、报考语种、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各项均要认真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二、培训
1、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参加培训,也可不参加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培训中心将举办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并认真选派师资力量,做好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培训时间不少于100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