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资兴市委文件
资发[2002]24号
中共资兴市委
资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目标
管理责任制的决定
(2002年 5月15日)
为全面实施“开放兴市”首选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交通优势,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招商引资新格局,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2年起,对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含中、省垂直管理单位)招商引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始终把“开放兴市”作为 首选战略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招商引资统揽经济工作全局,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考评对象 (一)市级领导:包括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助理调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顾问、助理调研员、市长助理;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人武部部长、政委。 (二)市直机关单位:包括机构改革后设置的部、办、委、局和中、省垂直管理单位。 三、引资任务 (一)市级领导每年度要完成的招商引资任务为: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各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一个当年实际进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他市级领导各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一个当年实际进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工业项目。 (二)市直机关单位(含中、省垂直管理单位)每年度的招商引资任务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为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一个实际进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第二类为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一个实际进资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第三类为引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一个实际进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具体任务安排附后)。东江开放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招商引资任务以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四、引资范围界定 (一)引进港、澳、台地区和外国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到我市投资的资金、捐赠款或低息、无息贷款。 (二)引进资兴市以外的国内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到我市投资的资金或捐赠款。 (三)引进境外或市外境内(包括中、省、郴州市驻 资企事业单位)客商在资兴投资生产经营型项目、服务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改造项目等(属矿产资源开采、环保不达标或不可持续发展的项目除外) (四)引进的资金或项目必须是落户在资兴市境内并经过依法批准立项或注册。 五、考核评审;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资兴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发展计划局、市经贸局、市农村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人民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并组建招商引资小分队,小分队名单要上报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招商引资有关经费开支,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考评步骤 1.自查。年底由单位和个人对照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然后向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填报《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评申报表》(附后) 2.核查引进项目证、照办理和税费缴纳情况。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查项目立项批复情况,由市工商局核查(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由税务部门核查《税务登记证》办理情况及企业纳税情况。 3.核查项目实际进资及就业人数。由市审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参与,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实际进资及企业就业人数进行核查汇总。外资项目进资,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实的数据认定。 4.公布考评结果。根据外来投资者的书面认定,由市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汇总,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核实审定后,在市电视台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1)《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来投资开放兴资的暂行规定》(资发[2000]12号)中对于引进外来项目、资金的主要贡献者和中介人的奖励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2)实行按税收定比例奖励制度。对外引内联的工商企业,按资发[2000]12号文件一次性奖励之后,再按在生产经营环节上新增交纳的税收,由市政府分季按纳税的地方所得部分总额 6%的比例奖励给招商引资单位。 (3)实行大项目奖励制度。凡引进当年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经营型项目,可申报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年终按实际进资额排位,对排位前三名者除享受奖励标准中(1)(2)项奖励外,实行一次性大项目奖:第一名奖金额6万元,第二名奖金额4万元,第三名奖金额2万元。 2.奖励确认 (1)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在项目投产正常生产一个月后,经审计部门验资确认。 (2)引进实物实际抵达接收单位,凭海关报关单及商检价值鉴定复印件(加盖公章)认定。 (3)引进的国内外资金(不含贷款)、 捐赠款或境外低息、无息贷款,应按实际帐额,并有银行的进资证明和指定的当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4)引进固定资产(实物)、 资金、租金均要有接收单位的书面认可。 (5)凡具备以上条件的引资者,可申报奖励。 (二)约束机制 1.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市直机关单位每年度双文明考核的重点内容和考核市级领导及市直单位干部政绩优劣的重要依据。对招商引资完成任务好的市级领导和市直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给予记功或嘉奖。 2.根据既定目标和时限,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连续两年度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一把手让位给副职主持工作,本人外出招商引资,直至完成任务(同时不能影响第三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人对单位扣除10%的办公经费,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扣发5%的工资;如果是市级领导,则分别在市电视台向全市人民进行招商引资工作述职,并降低其有关待遇。连续三年度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班子成员扣发15%的工资; 如果是市级领导,则安排在人大、政协会议期间通报。 3.对于在引进项目、资金上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当事单位和有关人员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通报全市。 七、附则 (一)本《决定》解释权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本《决定》条款若与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或政府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或政府文件精神为准。 (三)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2002至2003年招商引资任务安排表; 2.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评申报表。 (此件发至乡级)
附1: 2002至2003年招商引资任务安排表 招商引资一类单位 市库管局 市农村办 市发展计划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经贸局 市劳动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外经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旅游局 市地方电力集团。 东江湖旅游集团 招商引资二类单位 市 委 办 市人大办 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 市委政法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统战部(含台办) 市房产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畜牧局 市粮食局 市水产局 市工商联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 法 院 市司法局 市老干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煤炭局 市工商局 市广电局 市驻长沙办事处
招商引资三类单位 市委编办 市直属党委 市人事局 市烟草局 市农业开发办 市电信局 市邮政局 市公路局 市供销社 市计生局 市技监局 市统计局 市文化局 市审计局 市物价局 市人防办 市委党校 市农机局 市农调队 市蔬菜局 市体育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总工会 市爱卫办 市法制办 市外侨办 市老龄办 市档案局 市信访局 市史志办 市信用联社 市药材公司 市农经局 市气象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物资行管办 市商业行管办 市二轻行管办 市人保公司 市平保公司 市移动公司 市交通规费征稽所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资兴支行 工商银行资兴分行 建设银行资兴支行 农业银行资兴分行 中国银行资兴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资兴分行 市县乡公路管理站 |